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🔎事情經過是這樣的… 當事人與丈夫自年輕時相愛並結婚,婚後兩人育三名女兒,夫妻間雖偶有爭執,但通常也很快就會和好,感情一直算是融洽。
當事人於婚內期間借錢給妻子,不料於婚後一年陸續發現妻子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,雙方兩願離婚。而當事人多次向前妻要求還款,卻遭前妻置之不理,當事人憤而提起侵權行為訴訟,要求前妻返還借款並一併請求侵害配偶權之精神慰撫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