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遺產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