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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8.02
【小編談時事:公設變車位】
案件事實:
興高采烈購買預售屋,卻於交屋後,發現公設或車位與當初建商承諾不同(例如:公設變車位、公設變違建……等),該如何向建商主張自己的權利?
🔎案例1超賣車位:
實務常見依照竣工圖應該是避難空間等公設的地方,卻被建商規劃為車位,違規超賣給住戶,並從中賺取利潤。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之規定,該部分不得約定專用,所以買到超賣車位的住戶應該返還土地予社區全體住戶。
🔎案例2公設變違建:
建商以美輪美奐的公設作為建案主打,交屋後卻發現原始竣工圖上根本沒有公設,現有公設除了看的到用不到之外,更需耗費社區資金進行拆除。
👩💼律師的話
建商為了提高建案售價,無所不用其極,時常以接近詐術之話術遊走在法律邊
緣,造成買方合法購買的車位在交屋後卻變成違建,社區依法可要求住戶返還車位,但買方已支付之車位費用卻遭建商捲走遠走高飛,使買方求償無門無故損失上百萬又無車位可用。
建議大家購買房屋時,除了需看清楚合約內容外,更須調閱竣工圖比對公設與車位位置是否符合使照規範,以免花錢成為冤大頭,得不償失!
房屋買賣至關重大,建議大家可以多多關注法律資訊,如有案件問題也不吝向律師諮詢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