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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請人於年輕時,不懂理財觀念,故四處借貸又不知其利息之高,導致無法清償,亦躲避債務數十年。 現因有小孩,希冀給小孩正常生活環境,故不再逃避願意面對經年累月之債務,經由更生程序,只需每期5,023元清償72期 6年即可將清償完畢,不再有債務拖累擁有正常生活。
係因汙水管道之系統問題,所引起之買賣糾紛。
雙方於民國95年間登記結婚,婚後因生活細節而有摩擦,故感情日趨冷淡,又被告情緒控管不佳,曾對子女實施言語,肢體暴力等,故向法院提起此訴訟。
許多詐騙專挑人性想要賺錢的慾望及感情上的空缺,使被害人落入陷阱而被騙錢、騙帳戶。
法律問題問AI ,內容看起來講得頭頭是道,結果逐一核對法條才發現AI有東拼西湊的問題,更有方向錯誤的情況,而且會跟著您的意思更改。
被雇主違法解僱而無收入,故為支出生活費用而負債,
本所當事人之母泳池溺水身亡,成功協助提起過失致死罪並獲檢方起訴。
因父親之遺產問題,而被提告侵占,經本所律師答辯獲不起訴。
聲請人原已協商分期清償,因工作中受傷中斷而毀諾,經協商金融機構願延續舊有方案清償。
夫妻因長期雙方不睦無法持續婚姻,故提離婚訴訟一事,與子女會面交往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。
係因舉證不足故被告宣判無罪。
被告因年事已高,偶然使用社群網路時方會一時思慮不周而誤入歧途,將帳戶提供當人頭帳戶。 因年紀已逾70歲,也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全額賠償完畢予被害人、被害人亦同意給予被告緩刑、原諒被告等事由,給與被告從輕量刑、宣告緩刑之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