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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《性騷擾防治法》、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
【當建商預售屋廣告與實際交屋情況不符時,是否可請求損害賠償?】
興高采烈購買預售屋,卻於交屋後,發現公設或車位與當初建商承諾不同(例如:公設變車位、公設變違建……等),該如何向建商主張自己的權利?
簽約交屋後,發現房子有瑕疵(例如:管線問題、滲漏水、白蟻、工程偷工減料……等),該如何向賣方或建商主張自己的權利?
工程仲裁是一種紛爭解決機制,是基於私法自治原則而設立的紛爭解決制度,我國有「仲裁法」之規定,使工程仲裁具有與判決相當的執行力。仲裁制度適用於大是用於「民事」(工程類為大宗)或「商事」紛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