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履行協議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