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侵占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