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700萬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