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