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