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