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