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824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