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