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