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