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