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