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