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