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