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