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