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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