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