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