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