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