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