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