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【面臨訴訟...您會感到 #不安 嗎?#焦慮?#緊張?#失眠?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