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