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