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押租金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