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