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