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