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5.42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