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