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