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