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