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