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