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收養關係等事件】,裁定聲請人之收養應予終止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家事律師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