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