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3.41%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