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