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