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