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